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参加协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2-21 14:48 编辑:审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审计局 阅读: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和《宿州市审计局关于规范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审计工作实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邀社会中介机构参加我局组织开展的国家审计项目协审工作,欢迎符合以下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报名参加。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与审计业务相关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社会信誉好,近3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请各单位结合自身业务范围上报协审人员所上报人员应当具有与审计事项相适应的专业技能,且近三年未受到有关部门处理处罚,未受到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社会协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由人事教育科牵头,会同办公室、综合法规科、审理科(内审指导监督科)等部门,并结合业务科室人员结构需求,统一进行调配和使用,无特殊情况,社会协审机构不得擅自调换协审人员。请有意报名参加的单位,于2023227日前填报相关电子表格并发送至邮箱。

 

邮箱地址:sjjprq@qq.com

联 系 人:潘瑞琦

联系电话:0557-3066061

 

 

 

宿州市审计局

2023年2月21

附件1:社会协审机构报名表.xls

附件2:拟派社会协审人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