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建议 推进基层“巡审联动”走深走实需要解决三个方面问题

发布日期:2022-09-30 09:59 编辑:审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审计局 阅读: 字号:【  

     自年初以来,灵璧县审计局与县巡察办加大巡审联动力度,3月份在向阳镇开展巡审联动试点,8月份又对县应急管理局、县职业高级中学开展巡审联动,逐步构建起“巡审结合”立体监督格局,进一步放大巡察、审计的震慑力。从试点情况看,基层“巡审联动”还处于初期实践、边总结边推进阶段,有三方面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力求更好地推进“巡审联动”走深走实。

 一、在巡察项目与审计项目衔接上需要进一步沟通协作,力争做到前期同向发力。现在审计、巡察部门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还没有做到充分沟通协商,被巡审单位的确定带有随机性和偶然性,在具体开展业务时不能做到同向发力。建议审计和巡察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特别是中纪发〔20225号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巡察审计工作协作配合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年初共同商定“巡审结合”年度项目计划,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确定巡审目标、巡审内容、巡审重点、巡审时限等,努力做到同向发力,资源共用。

 二、在开展工作方式上要进一步沟通协调,力争做到中期同频共振。审计工作着眼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特别是监管本部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是否做到真实、合法、效益,着力于“经济体检”。巡察工作着眼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责情况,特别是遵守“六大纪律”情况,着力于“政治体检”。两项工作周期不同、侧重点不同。比如:一个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年度往往与该单位党组(党委)被巡察年度有所差异,审计查出的问题并非巡察所关注的问题,审计报告形成的时间往往与巡察报告形成的时间不一致等等,导致审计和巡察在工作上不能很好地做到顺畅贯通协同高效。建议两部门在开展巡审联动之前,先审后巡,首先利用审计监督“经济体检”的穿透力,开展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使问题线索和审计成果在巡察前就基本形成,然后提交给巡察部门参考,将“业务审计”有效融入“政治巡察”之中,同时审计后期可以借助巡察监督的“震慑力”取证和促进整改,努力达到双方发挥优势、衔接顺畅、同频共振、配合高效。

 三、在成果共享上进一步沟通协调,力争做到后期成果共认。理论上“巡审联动”实现发现问题成果利用的最大化,但是由于目前基层尚未对结果共享机制进行充分探索,现实共享中存在结果利用的冲突,比如审计报告和巡察线索移交过程中存在实际冲突,常规巡察中,巡察发现问题会单独移交,并不会写入巡察报告。但是对于审计部门而言,发现问题必须写进审计报告,并将发现的问题通知到被审计单位签字确认,单独整理移交。为此,在“巡审联动”模式下,势必会出现可移交问题,是否会写进各自报告的实际冲突。为此,建议要实现成果共享,就要在现有的报告基础上,改变单一的报告出具方式,出具巡审工作报告。在现有的线索移交问题上,由巡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出具巡审移交清单;在专题汇报,信息发布上,建立联合汇报机制,联合发布机制,充分发挥“112”的效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工作统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有效推进巡察和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灵璧县审计局  姚瑞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