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主要对市财政局组织的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市林业局等4个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暖民心”行动中“两老一幼”资金、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要求,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积极应对经济形势新变化,我市经济运行平稳,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稳定经济大局,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依法组织收入,强化财税协作,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统筹资金用于加大稳经济、支持市场主体、基层“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确保财政运行平稳有序。落实阶段性房租减免政策,对符合政策的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房屋租金,贯彻落实市政府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政策。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我市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持续改善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稳定全市粮食产量,夯实筑牢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市级统筹安排环保资金1.09亿元,用于污染防治和生态补偿。安排林业重点工程市级补助资金0.39亿元,支持林业提质增效。全力支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市本级安排资金1.69亿元用于疫情防控设备购置、核酸检测及医疗救助补助等方面支出。聚力支持暖民心行动,投入资金保障老年助餐、安心托幼、便民停车、健康口腔、就业促进等10项暖民心系列行动实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将兜牢“三保”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硬任务,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财政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筑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围绕“举债有度、用债有效、还债有信、管理有力”的债务管理目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建立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全力压减存量政府债务,做实做细化债实施方案,用足用好再融资政策,缓释、平滑债务风险;压实政府偿债责任,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纳入预算安排。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完善财政体制。出台《宿州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理念,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坚持量入为出、能省则省、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主动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完善预算联网监督机制,主动听取、收集和整理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预算的意见建议。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次市级预算执行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管理等情况。2022年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80.9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7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4.07亿元,上年结余7.69亿元,调入资金6.64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1.7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6.17 亿元,下级上解收入8.91亿元。支出总计172.94亿元,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4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89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1.3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0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05亿元。
本次审计共发现预算编制方面、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等七个方面的问题12个,涉及问题金额1.8亿元。具体是: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执行率低。市级未编少编政府采购预算1.91亿元,且有12家市直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低于90%。
(二)园区预备费0.16亿元使用不规范。2022年度,2个园区预备费0.16亿元用于非应急支出。
(三)部门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且部分项目资金支付率低。一是存在部门在项目支出中列支基本支出的情况,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率较低,23家预算单位的48个专项共计1.64亿元支付率低于80%。
(四)社保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部分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截至目前,社会保障基金专户下设5个账户的核查清理工作仍未能完成,余额共计200.68万元。
(五)违规支出社保基金7.7万元。1个部门违规向9名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02名已参保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合计7.7万元。
(六)土地出让金征收不到位0.69亿元。截至审计日,市级尚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0.69亿元未征收到位。
(七)体彩公益金购置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1个部门未将使用体彩公益金购置固定资产536万元录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也未计入固定资产核算。
(八)划转经营性资产房租收入返还不合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划转协议签订不合理、不完整,1家市属国有企业违规返还房租收入342.89万元。
(九)未对已划转资产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截至审计日,1家市属国有企业未对11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划转的2.19万平方米资产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十)未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2022年,未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10家预算单位共计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466万元,实际拨付2391万元。
(十一)2家单位未按时缴纳专项债利息和兑付服务费共计0.45亿元。
(十二)违反合同约定,使用专项债支付工程预付款0.2亿元。1家市属国有企业企业在合同约定无预付款情况下,累计支付工程预付款0.2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市审计局对市直5家一级预算单位及下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9个,涉及问题金额0.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一是预算编制不细化、不完整,1个部门科技创新专项资金4000万元未明确到具体项目、未将其他收入121.98万元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决算编制不准确,1个部门未按实际金额列支会议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一是1个部门政府采购金额合计8.74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二是1个部门采购资产未按规定执行网上商城采购程序。三是1个部门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并支付物业管理费456万元。
(三)未实现一般性支出压减目标。2022年,1个部门本级当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增长2.15%;1个部门公务接待费相比年初预算,未实现压减5%目标。
(四)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截至2022年底,2个部门三年以上往来款余额共计277.97万元未清理。
(五)国有资产核算不规范,且未做好保值增值工作。一是1个部门固定资产账表不符,两者差异2382.03万元。二是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固定资产共3.13万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核算。三是1个部门固定资产43.33万元长期未处置,其下属单位房产未做好保值增值工作。
(六)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部门未及时清理存量资金50.88万元,1个部门未按规定办理全员个税申报。
(七)项目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1个部门2019年以来向国有企业拨付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资金,共计600万元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
(八)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1个部门未将专项资金350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运行监控。二是1个部门部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未细化量化、自评结果不真实。
(九)网络安全防护薄弱。1个部门办公网络无防护设备,且新开发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定级及测评,存在网络安全风险。
三、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暖民心”行动中的“老有所学”“安心托幼”“老年助餐”三类资金、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的运营管理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6个,涉及问题金额108.5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老有所学”建设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2022年,1个部门对30万元“老有所学”建设补助资金设定的绩效目标与实际用途不符合。
(二)“老年助餐”一次性奖补资金发放工作推进缓慢。截至审计日,1个部门未开展对老年助餐点的综合评估工作,导致老年助餐一次性奖补资金100万元闲置8个月未发放。
(三)未按规定退还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履约保证金8.55万元。2022年,1个部门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项目已完工验收后,未退还履约保证金8.55万元。
(四)未按规定调整绩效目标。2022年,1个部门救灾物资经费项目年初确定项目绩效指标与实际情况差异较大,未按规定对此项绩效目标指标进行调整。
(五)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推动有待加强。截至审计日,已成立的4支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仅有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际开展了相关投资,其余3支引导基金未开展实际投资或不具备相关投资条件,市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推动有待加强。
(六)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公司未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银行。在未进行公开方式遴选的情况下,2家企业分别自主确定相关公司、银行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银行。
四、审计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去年10月份以来,杨军书记、王启荣市长多次就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作出批示,原常务副市长任东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审计整改会议,进行推进,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明确时间表,按时限要求尽快整改到位,同时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加快健全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去年11月,市政府常务会和市委常委会又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宿州市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逐项制定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加强跟踪督促,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逐条认真审核,对账销号;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9个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采取上缴国库、统筹使用结转结余资金、追回欠缴收入、调整账目、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加快用款进度等方式,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4.04亿元。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9项。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5个预算部门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按照程序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部分单位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今年年底前,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五、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一)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对财政四本预算的监督管理。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加大对政府性基金收支的监管力度,切实做好社保基金基础性、规范性工作。二是规范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执行,避免挤占、挪用,违规支出。三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
(二)完善预算编制,增强预算刚性
一是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实现预算收支应编尽编,决算草案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二是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做到预算编制内容完整,预留项目预算要尽可能细化到单位或项目。三是切实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指导,将年初预算编制按年度执行规模细化到部门,确保安排资金与当年预算执行相衔接。严格按照规定加强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督检查,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压实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各级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二是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借助财政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来加强对资金支出使用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绩效目标申报及绩效考核流程。三是完善绩效评价具体管理操作办法。按照建立现代财税体制的要求,改进重点领域财政管理方式,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够、屡审屡犯的,要追责问责。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等信息载体专栏公告,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各级各部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