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建设工程
跟踪审计情况审计公告
一、 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宿州市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建设工程位于宿州市港口北路与外环交叉口东南角,总用地面积68亩。2013年6月9日,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中国宿州(深圳)家居产业园港口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立项的批复》(宿发改投资[2013]192号)文件,批复港口北路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项目立项。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建筑总面积18.34万平米。其中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9#楼土建、安装和地下室土建、室外附属、绿化等工程。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为宿州市峙恒监理事务所,设计单位为湖北天一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用平行发包方式将项目分为1-9#楼主体和地下室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外墙真石漆工程,生活水泵、消防水泵采购及安装项目,配电房工程,绿化工程,10KV配电工程,室外道路、排水工程、(景观、大门、围墙)工程8个单位工程发包施工。
施工合同总工期5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6日开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实际工期714天,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项目财务收支情况
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工程未进行独立财务核算,而是根据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年度项目计划统一安排财务核算。
截至审计日,该项目支出资金合计42461.22万元。一是前期费用847.48万元,其中项目可行性研究、节能及环评费23.5万元,地震灾害及防雷评估费20.49万元,项目勘探及观测费25.4万元,项目规划设计费245.5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20.86万元,其他费用344万元。二是支付工程款29823.04万元,其中基建主体工程已付25841.68万元、道路及排水工程已付458.71万元、外墙真石漆工程已付800.03万元、生活水泵、消防水泵采购及安装工程已付50.42万元、配电房工程已付49.82万元、护窗栏杆工程已付68.99万元、10KV配电工程已付1480.75万元、景观、大门、围墙工程已付175.83万元、绿化工程已付110.61万元、路灯工程已付16.64万元、电梯已付769.53万元。三是工程监理费167.65万元。四是土地征收费11790.6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棚户区改造资金2803.57万元,国开行和其他商行贷款资金19450万元,自筹资金20207.64万元。
(三)本次审计情况
本次全面审计了宿州市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项目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招投标、合同管理、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等建设管理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竣工结算情况等。重点审计宿州市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项目的招投标范围、内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履行情况、违法转包分包情况;签证、变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按图施工,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等。
二、审计评价
宿州市港口北路安置区一期项目,是高新区改善民居环境的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建人员能履职到位,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较齐全,人员分工职责明确。项目的建成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缓解人民居住问题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审计发现,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投资控制、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建设进度及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
1、先施工后办理工程施工许可证
2015年1月6日该项目正式开工,2015年9月30日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先施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
2、先施工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5年1月6日该项目正式开工,2015年9月7日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先施工后办理规划许可证。
(二)项目进度控制方面
项目工期滞后
该项目合同总工期5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5年1月6日开工,实际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20日,实际工期为714天,比合同约定工期延误164天。
(三)投资控制方面
结算多计工程款
其中土建工程多计工程款1023.73万元。外墙真石漆工程多计工程款2.26万元。生活水泵、消防水泵采购及安装项目多计工程款1.55万元。配电房工程多计工程款3.42万元。绿化工程多计工程款8.07万元。10KV配电工程多计工程款98.1万元。室外道路、排水工程多计工程款30.88万元。景观、大门、围墙工程多计工程款85.66万元。共多计工程款1253.67万元。
(四)项目建设资金管理方面
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016年12月20日该项目竣工验收,至今尚未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对于上述问题,宿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要求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认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