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审计局审计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14 17:12 编辑:审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审计局 阅读: 字号:【  

宿州市审计局审计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采购项目成交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审计局审计管理系统等级保护三级测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XCSZ-202014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20201214

成交单位名称:杭州安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路59042A1-A18B1-B12

成交金额:90000.00

采购人名称:宿州市审计局

地址:宿州市审计局

联系人:陈科长

电话:0557-3323257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B16  

联系人:甘霖                  

  话:15956006294

公告期限:20201214日至20201215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B16楼,联系电话:15956006294.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宿州市审计局(盖章)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