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财务
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1-04 14:51 编辑:审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审计局 阅读: 字号:【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等16个内设机构,下设就业培训与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等13个下属事业单位。机关行政编制44名,截至201612月,实有在编人员44名。

市人社局2016年初结余321.36万元,当年总收入2074.50万元,总支出2021.97万元,当年收支结余52.53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73.89万元。通过审计发现,该单位在政策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开办的企业应脱钩未脱钩

截至2016年底,宿州市劳动大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及宿州市民生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两个公司,作为市人社局及就业管理中心下属企业,应脱钩未脱钩。

2.下属单位差旅费报销标准不合规

截至2016年底,市军培中心、医保中心人员到市所属各县出差,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标准按每人每天180元报销。

3.在下属单位报销费用390.2万元

局机关2009-2016年在劳动大厦报销办公费、招待费、会议费、招商费等各项支出合计323.83万元。

市就业管理中心2014-20172月在宿州市民生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列支奖金、补贴等人员支出合计58.67万元。

4.稳岗补贴使用不合规

市民生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将2016年从市财政局社保专户申请的稳岗补贴款101.11万元转给宿州市职业介绍中心做经费使用。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核算不规范

市人社局对该单位专项资金(如公益岗位资金、“三支一扶”资金、军转干部专项资金等)未设置专户进行管理。与该单位机关经费支出合在一起支出,不能清晰的反映专项资金的收支结余情况。

市就业管理中心在其他应付款中核算就业动态监测专项经费,在就业专项资金核算各类考试的监考费。

2.专用账户资金使用不规范

宿州市人社局根据省人事考试院“各市必须开设考试专用账户,用于考生笔试面试费用开支”的要求,保留了单位专用账户。该账户银行存款支出除考试考务费及专项支出外,还有单位基本支出,如办公费、通信费、修缮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及发放办案补助费、双拥奖励款、缴纳职工医保费等人员经费支出。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部分新增固定资产未执行政府采购

2016年1月,人社局人才中心档案室改造升级购置档案密集架等共计9.3万元。由宿州市人社局与江西远大保险设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未执行政府采购。2015年4月购买办公家具新增固定资产4.66万元,但凭证附件中显示仅有0.37万元的家具购置执行了政府采购。

2.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固定资产台账“账卡不符”

截至201612月底,市人社局固定资产科目明细账合计1455.71万元,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卡片明细账合计1495.15万元,相差39.4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25月以后固定资产变动均未登记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3.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市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2014-2016年合计27.09万元的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其中:局机关3.39万元,就业管理中心15.10万元,市城镇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99万元,医保中心1.05万元,劳动大厦2.78万元,创业园1.78万元。

四、财务管理方面

1.存在大额现金支付及超范围使用现金现象

市人社局和医保中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如:市军专办分别于2016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支付市直企业军转干部慰问金。

2.往来款长期挂账

宿州市劳动大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超过三年其他应收款为9.8万元,超过三年的其他应付款合计75.96万元。

宿州市就业管理中心账面反映2014年以前结转其他应收款20.82万元。

市军培中心账面反映,预付账款24.47万元,预收账款8.27万元,均为2014年以前结转;其他应付款12.76万元,大部分为2014年以前结转。

3.部分支出凭证不合规

市人社局及其下属单位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经费支出不明细的现象。如招待费没执行“四单合一”,会议费支出未附会议通知和参会人员名单,办公费支出无清单,出外考察学习、培训无通知和人员名单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宿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