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星泉路(西外环路-拂晓大道)、红星路(星泉路-北外环)道路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公告

发布日期:2018-12-04 17:33 编辑:审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审计局 阅读: 字号:【  


宿州市高新区星泉路(西外环路-拂晓大道)、红星路(星泉路-北外环)道路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二条的规定,宿州市审计局对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送审的宿州市高新区星泉路(西外环路-拂晓大道)、红星路(星泉路-北外环)道路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宿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施工单位为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位于宿州市高新区,主要包括道路和排水。2016424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款为1047.76万元。约定开工日期为2016426日,竣工日期为2016823日,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为2016425日,竣工日期为2016824日。该工程于20164月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款为1047.76万元。送审价款为978.61万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该工程价款竣工结算审计。

本次审计内容重点是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变更设计批复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及价格签证是否合理;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价格的合法性;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计法、标准图审计法、分组计算审计法、对比审计法、筛选审计法、重点抽查审计法、询问法、实地勘测法。

(三)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

2、《2005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取费定额;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5、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7、工程结算书;

8、现场勘测取证记录;

9、有关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二、审计结果

该项目送审价款为978.61万元,审定价款975.58万元,审减价款3.02万元,审减率为0.31%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3.02万元。

石灰土、沥青混凝土等清单工程量错误,审计依据竣工图纸和现场测量记录重新计算调整。

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承包方应当客观、真实地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处理意见

根据2017919日《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的规定,责成建设单位将多计的工程价款3.02万元予以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