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价款结算审计公告
宿州市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
价款结算审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二条的规定,宿州市审计局对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送审的宿州市经济开发区西南片区污水管网工程竣工结算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是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是安徽两淮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主要施工范围为淮海路、磬云路、人民路、西昌南路、外环一路至外环九路,全长约24039米,范围内的污水管道DN450、DN560、DN630采用拉管施工,DN800、DN1000采用顶管施工,DN400等采用开挖承插式混凝土管施工,混凝土工作井、混凝土接收井、砖砌检查井等,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境内。该工程为污水管网工程,开工日期2015年12月10日、竣工日期2017年5月12日。该工程审计方式为固定总价,送审工程价款为6526.15万元。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
本次审计的范围是该工程价款竣工结算审计。
本次审计内容重点是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核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变更设计批复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及价格签证是否合理;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及价格的合法性;与该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计法、标准图审计法、分组计算审计法、对比审计法、筛选审计法、重点抽查审计法、询问法、实地勘测法。
(三)审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
2、《2005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配套取费定额;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5、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签证资料、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7、工程结算书;
8、现场勘测取证记录;
9、有关影响工程造价的其他资料。
二、审计结果
项目送审价款6526.15万元,审定价款5952.67万元,审减价款573.48万元,审减率为8.79%。
三、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价款573.48万元。
一是部分工程未施工,如过路管道,支管、及部分检查井等审计按照规定予以扣除该部分费用;
二是部分签证组价偏高,如拉管、过路管及检查井等审计按照招投标文件予以调整。
以上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承包方应当客观、真实地编制竣工结算文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处理意见
根据2017年9月19日《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的规定,责成建设单位将多计的工程价款573.48万元予以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