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0-12-08 08:25 编辑:审计局站点管理员 来源:宿州市审计局 阅读: 字号:【  

去年以来,宿州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拓展审计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组织实施了有关专项审计。将去年实施的政府投资审计情况和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一并纳入本报告。

2019年,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坚持新发展理念,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刚性支出需要

财税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及省确定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保障高质量发展需要,安排2亿元以上的专项资金,促进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围绕“两个确保”、“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全力提供财力保障。加大环境整治方面的财政投入,统筹各类资金

4.5亿元专项用于文明创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积极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盘活的资金按规定比例用于脱贫攻坚。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一般性支出压减5%,“三公经费”再压减3%。强化财政预期管理,确保财政收入有质量、可持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推进,提升预算执行质量。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有效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争取新增债券资金35.59亿元,用于支持棚改、脱贫攻坚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领域。发行再融资债券7.01亿元,积极化解政府债务到期风险。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推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和市政府部署,对上一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审计局会同市委督查室,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已得到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出台或修订制度办法80余项。去年12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综合情况。

一、市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财政局等部门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六稳”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财税体制,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88亿,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6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8.81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26亿元,调入资金18.6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43亿元,上解收入5.04亿元,上年结余0.02亿元。支出总计132.46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5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4亿元,补助区级支出4.8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42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年初预算预留数字较大、细化程度不够

2019年,市人大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66.62亿元,其中:财政部门明确批复至预算部门的16.28亿元。一是预留由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的项目支出33.44亿元,占当年支出预算的50.2%,比上年多预留9.69亿元。二是其他重点项目支出等3个预留项目安排 4.92亿元,未能明确到具体项目或单位。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

一是57家单位未编制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而实际执行采购金额3.39亿元。二是5家单位编制2019年度采购预算不完整,少编制采购预算4.3亿元。如:市城管局2019年编制采购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采购3.9亿元。

3.年初预留专项未及时下达

财政预留专项或代编预算应于当年630日前下达。2019年市本级预留专项,市财政局在630日之后下达5.1亿元,涉及17个年初预留专项11.66亿元,占总金额的43.71%,逾期未下达的,未收回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使用。

4.超过规定时限办理预算追加

各部门申请追加预算应在930日前办理完毕,超出规定时限不再办理。2019年,市财政局办理市级预算追加91.92亿元,其中:市财政局10月至12月,超出时限办理市级预算追加支出4.54亿元。

5.就业资金申报审核不规范

一是职业技能培训审查机制不完善。未能建立人员资质审查机制,对培训人员资质真实性管理不到位。

二是就业资金审核程序不规范。申请就业资金所需的企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等申请表,无审核意见及审核人签名。

6.财政存量资金统筹力度不够

截至2019年底,2016-2018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6946.4万元、2018及以前年度部门的非税待查收入6406.34万元,市财政均未按照规定收回预算统筹使用。

7.财政与埇桥区及市管园区结算不规范

2019年,市财政应将三个园区专项债券应付利息及服务费6057.22万元,从返还园区土地出让金扣减。实际扣减宿马园区1259.75万元,高新区196.89万元,应扣减未扣减经开区4600.58万元。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财政部门组织有关单位正在研究,采取督促上缴、细化预算、改进管理、完善制度等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加以整改。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对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市级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收入、往来款项核算收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事项进行了数据全覆盖分析。审计结果表明,审计涉及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遵守财经法规意识逐步增强,能较好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

部分单位在编制2019年度年初预算时,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市国税局代收的工会经费未纳入预算收入编制范围、多个会计科目账面支出数与决算数不符,涉及金额1276.02万元。

2. 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

部分单位一般性支出压减率不足5%;个别单位一般性支出涨幅较大。

3.项目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

个别单位使用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资金,上缴主管部门管理费;个别单位使用项目经费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体检费等。

4.预算单位开设银行账户清理不到位

截止20204月,仍有77家市级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设置银行账户130个(不含住房公积金、维修资金、工会、党费账户),余额11.71亿元。其中:基本账户102个、余额6.4亿元;基建账户3个、余额0.11亿元;其他账户17个、余额2.82亿元;临时账户8个、余额2.38亿元。

5.网络安全防护意识不够、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薄弱

部分单位未研究部署网络信息安全工作;无网络防护设备、无网络访问日志记录设备。自建信息系统,未进行安全等级备案、定级、测评,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存在一定风险。

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部门正在通过追回、上缴资金,调整账目,完善预算管理和内控制度,规范管理流程等措施加以整改。

三、专项审计及审计调查情况

市审计局对2019年度市级创建文明城市专项资金的政策落实、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实施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能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通过文明创建提升了城市能级、改善了百姓生活环境。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1.部分创建单位改变专项资金用途

经抽查,部分单位未按规定使用文明创建资金,涉及金额2337.99万元。

2. 部分建设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内容施工

宿州市人民路等7条道路公交站台施工及采购项目,其中:LED滚动显示屏仅有人民路公交站台施工,其他站台的智能化电子站牌均未施工。

第一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标段4个小区,均未按照图纸设计及合同约定施工。其中:新兴小区6号楼混凝土路面未拆除重做;行管小区外窗未拆除重装,健身器材未施工;区委党校小区文化牌未施工等。

四、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对两个县区2017-2018年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6个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涉及投资额1.53亿元,抽审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占总量的35.29%30.48%。从审计的结果看,相关部门上下衔接,构建明晰的责任体系,扎实有效推进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工作,建成项目基本发挥了预期效益。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 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规范

一是5个项目勘查设计未招标。二是部分工程施工标评标中,相关评委未执行回避制度。

2. 部分项目未办理资产移交

截至审计日,2个工程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结余资金954.4万元未上缴,也未提出再分配使用的建议或申请。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我局按照《宿州市本级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要求,对投资400万元以上,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市投资审计中心共审结政府投资审计项目95个,送审总价34.45亿元,审定价款30.89亿元,审减价款3.56亿元,平均审减率10.34%。同时,实施跟踪审计项目29个,建设总规模超过96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建设项目工期延误

建设单位因项目进度管控不到位,部分重点项目出现工期延误现象。如某展示馆土建、布展及装饰工程和某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二期一标工程均存在延期现象。

2.建设单位对竣工结算审核把关不严

部分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把关不严,导致虚报工程价款和高估冒算的现象。审计发现部分工程由于多报工程量、高套定额以及高计材料价格等问题,导致多计工程价款。

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有的是单位管理不规范、财经法规意识不强等主观因素造成的,有的属于体制机制不健全或制度性障碍造成的。主要表现为部分单位规章制度建设跟不上改革发展形势需要,有的单位内控制度形同虚设;部门之间协调力度不够,项目审核把关不严;主管部门与预算部门、资产使用单位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等。

上述实施的审计项目,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要求相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总体来看,相关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十分重视,立即行动,边审边改,有些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已经得到纠正。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跟踪督促,今年12月底前,市政府将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六、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服务保障能力

一是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财政政策体系,增强财政服务意识,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推进预算安排和项目计划有效衔接,实现财政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重要环节监管,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减少资金沉淀。

(二)压实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从严管控公务支出。二是强化预算约束。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储备库建设、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衔接协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全面推行预算绩效管理,细化完善绩效评价具体管理操作办法,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

(三)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力度

一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坚持举一反三,形成整改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对审计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够、屡审屡犯的,要追责问责。二是加大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将整改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专栏公告,形成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三是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推动单位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权力运行,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