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72/202009-00038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9-24 发布日期: 2020-09-24 10:1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三年全覆盖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三年全覆盖

来源:安徽日报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9-24 10:11 编辑:审计局

◎ 今年底,基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 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影响力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全省实施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覆盖包括县、乡镇政府及街道办在内的基层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

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到2020年底,基层政府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保障性住房、社会救助、义务教育等26个试点领域公开标准指引,编制完善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到2021年底,基层政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指导支持村(居)委会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到2022年底,基层政府将26个试点领域外的其他领域公开标准纳入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实现常态化公开;基本实现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到2023年底,组织开展全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

聚焦三年目标,基层政务公开将从编制目录、健全机制和平台建设等方面发力。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梳理指南,省直26个试点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编制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基层政府根据指引目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因地制宜编制完善县、乡两级公开事项目录,按目录公开信息。基层政府对政府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对已发布信息定期评估、动态调整。依托“皖事通”平台、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精准推送政府信息。适时采用移动App、微信小程序等形式,积极借助县级融媒体中心的优势和渠道,扩大政府信息传播力和影响力。(记者 汪国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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