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72/201809-00064 信息分类: 本部门决算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8-09-27 发布日期: 2018-09-2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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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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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8-09-27 09:31 编辑:王晓茜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20189



目 录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宿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附表: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宿州市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宿州市审计局是市政府的工作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

()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向市长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省审计厅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及结果。

()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6.市政府部门和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按规定对市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与县级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级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有关规定协管县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宿州市审计局本级

2

宿州市经济责任审计局

3

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局

 

第二部分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2,166.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8.2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全面部署落实压缩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20.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9.08万元,占98.9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1.51万元,占1.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21万元,占46.46%;项目支出951.08万元,占53.5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4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42.53万元,增长33.86%,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随着审计业务量增加,增加政府投资审计经费等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9.08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8.9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8.97万元,增长32.84%。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审计业务量及中央、省级联动、交办审计项目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7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8.7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24万元,增长12.74%。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审计业务量及中央、省级联动、交办审计项目增多。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4.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3.23万元,占95.3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5万元,占0.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49万元,占1.80%城乡社区(类)支出2万元,占0.11%住房保障(类)支出45.82万元,占2.61%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2.47万元,支出决算为1,754.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工作安排,年度追加预算。其中:基本支出824.91万元,占47.01%;项目支出929.88万元,占52.99%。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4.89万元,支出决算为605.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项目2017年未执行完毕,结转至下年度执行。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追加本年度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追加本年度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追加本年度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88万元,支出决算为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6.67万元,支出决算为31.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二是增加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基数,导致本年度医疗费增加。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根据工作安排,追加本年度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16万元,支出决算为3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6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数与决算数一致。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5.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宿州市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9.27万元,比2016年增加29.88万元,增长23.09%,主要原因是随着中央、省级联动、交办审计项目增多,审计业务量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宿州市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2.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5.54万元。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宿州市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度,宿州市审计局未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28.5

 6.76

因公出国(境)费

  5

 0

公务接待费

 20                      

 6.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5

 0.5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0.56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5万元,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的23.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公出国(境)费降低为零;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降低公务接待支出;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降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2万元,占91.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8.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本单位连续两年无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支出6.2万元, 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2万元,下降7.67%。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的结果。2017年宿州市审计局国内公务接待共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552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审计全覆盖下交叉审计、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项目审计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等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宿州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宿财行〔20154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56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18万元,下降67.93%,下降的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 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结果。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宿州市固定资产投资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及相关财务收支审计等业务。2017年底,宿州市审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联系方式:宿州市审计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654397954@qq.com


附表:宿州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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