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187472/201912-00081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9-10-29 发布日期: 2019-10-29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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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宿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市审计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9-10-29 15:41 编辑:审计局

关于2018年度宿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8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市审计局局长   胡兴无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市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依法审计、求真务实,着力拓展审计覆盖的广度和深度,着力揭示体制机制问题,着力促进政策落实、推动深化改革,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等规定,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组织实施了有关专项审计。

2018年,各级各部门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提升收入质量,持续优化支出结构。

继续推进综合治税工作,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尽力增加税收增量,持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36亿元,其中2018年税收收入完成20.71亿元,占财政收入的75.7%,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财政支出规模连续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挤出更多财力投向脱贫攻坚、文明创建、环境保护、民生工程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等重点领域。

--深化财政改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从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收回及动态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力度。出台《市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方案》,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预算单位,采取暂缓拨付资金、减少预算安排、撤销调整项目等方式,促进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严控债务规模,截至2018年底,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97.10亿元,债务限额220.97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加快存量债务置换,2018年市本级置换债券34.41亿元,通过置换减少2.06亿元利息支出。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加强债务风险预警和评估,守住不发生系统性财政风险的底线。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和市政府部署,对上一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审计局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去年12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综合情况。目前,审计查出的突出问题已得到整改,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出台或修订制度办法100余项。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等部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基本得到落实。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00.45亿元,支出总量100.45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5.28亿元,支出92.05亿元,结转下年3.23亿元。社保基金收入总量137.85亿元,支出总量102.44亿元,结转下年35.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6亿元,支出3.76亿元,调出资金0.3亿元。从预算执行组织实施和财政管理情况看,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预留资金较大、细化程度不够。2018年,市人大批准一般公共预算54.48亿元。其中:财政部门明确批复至预算部门的18.81亿元。一是预留由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项目支出23.75亿元,占当年支出预算的43.59%,比上年多预留1.62亿元。二是其他重点项目支出、城市创建及绿化专项等8个预留项目安排 2.52亿元,未能明确到具体项目或单位。

(二)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一是部分预留项目执行率不高经市人大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预留43个项目、预留资金28.58亿元。28个项目未完成支出预算,20个项目执行率小于90%二是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2018年,残联康复中心、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等42家预算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小于90%。市就业军培中心、市农机推广站等39家预算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小于60%3个财政业务科室预留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小于60%

(三) 超过规定时限办理预算追加。201810月至12月,市财政超出时限办理市本级预算追加支出6.33亿元。

(四)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不够。2016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3141.11万元,未收回预算统筹使用;非税收入一年以上待查资金5304.1万元;20152016年各单位销户资金结余2年以上1444.1万元,应收回未收回。

(五)2018年底财政体制结算不规范。2018年,税务部门将列入市本级固定收入52家企业的部分税款13403.17万元,缴入埇桥区金库、经开发区金库、高新区金库、宿马开发区金库分别为11735.81万元、1073.45万元、561.58万元、32.33万元。市财政在2018年底结算时未将错入级次的税款扣回。

(六)部分医疗机构存在重复收费及拆解住院现象。一是部分医疗机构收取外周静脉营养输注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静脉输液费2513次、涉及金额2.96万元。二是收取接生费用的同时,重复收取胎心监测费8961次、涉及金额4.88万元。三是多家医院存在拆解住院509次,套取医保金163.42万元

(七)部门之间未建立健全土地出让对账机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按出让地块,向财政部门抄送缴纳土地出让金额、缴款书号、缴款时间等明细信息;财政部门也未及时将土地出让收支情况,反馈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两部门之间不能定期对账,信息传递不及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在数据集中分析、发现疑点的基础上,对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等3家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二级预算单位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审计预算资金9969.07万元,审计发现问题金额137.86万元,占审计资金总额的1.38%。其中:违纪违规问题金额35.3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2.48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审计涉及部门预算执行总体较好,遵守财经法规意识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公务接待、会议费管理不规范。有些单位存在公务接待审核不严,陪餐人数超规定、用餐超标准、接待审批单填写要素不全、费用跨年度报销现象。个别单位超标准开支会议伙食费,部分会议签到表无参会人员签字。 

(二)公务车管理有待加强。审计发现部分二级预算单位未建立公务车使用台账、执行公示制度。公务车维修保养审批单要素不全,车辆保养、维修清单无保养里程记录等。
    
(三)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个别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报销差旅费用;个别二级预算单位使用加油发票,报销私车公用补助。
    
(四)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个别单位采购部分照相机、电脑、沙发茶几、办公桌椅等超过配置标准。
    
(五)部分单位网络安全、自建信息系统防护措施薄弱。一是未研究部署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接入互联网的网络边界无网络防护设备、网络访问日志记录设备。二是自建信息系统,未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备案、定级、测评,信息系统及数据安全风险较大。
    (六)网办率偏低且存在“再次录入”已办结事项现象。一是部分单位2018年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件率较低。二是个别单位存在将线下已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在线上重新申请并予以办结的现象。

三、全省重点事项上下联动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关于《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事项上下联动审计要点》的要求,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我市2018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我市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目标,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项目擅自调整投资计划。部分县区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老村道加宽项目,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调整投资计划。

(二)部分县区未按要求落实养护资金及养护任务。部分县区农村公路未落实养护资金、列养率较低,已建成并完成交工的项目,未明确农村公路的接养单位。

(三)部分县区未及时编制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部分县区未按照《安徽省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办法》的要求,及时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

(四)个别县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工作推进缓慢。个别县区具备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未能通车;部分建制村暂未建成农村物流服务点。

四、政策性担保公司审计情况

按照省审计厅统一安排,2018年对全市7家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政策执行和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市融资担保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金融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积极措施,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努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了我市融资担保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银担”和“税融通”业务,银行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全市7家融资担保公司合作的银行,均不同程度存在银行优惠利率执行不到位的现象,上浮幅度在41 %140 %

 (二)部分担保业务逾期未代偿。截至20186月,全市7家政策性担保公司应代偿未代偿46笔、金额22294.94万元。

(三)部分融资担保业务未按要求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2017年,全市101500万元以下的融资担保业务,应纳入未纳入“4321”政银担合作,其中市本级6户、各县区95户。

(四)部分担保公司法人治理不健全。一是3家担保公司“三会一层”治理机制不健全;二是3家担保公司未实现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离;三是公司高管任职资格不符合有关规定。

(五)扶持小微企业数量不达标。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皖政〔20151193号)“每亿元净资产扶持小微企业数量目标值为100户”的规定,全市7家担保公司扶持的小微企业数量均未达到要求。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8年,坚持对投资400万元以上,且在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的原则。市本级共审结政府投资结算审计项目104个项目,完成送审总价款53.19亿元,审定价款50.87亿元,审减价款2.32亿元,平均审减率4.36%。实施跟踪审计项目27个,计划投资68.73亿元。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不达标。个别建设项目,环保治理措施达不到规定要求,存在散装物料未覆盖、施工场地未硬化、建筑垃圾未按规定处置、土方作业未采取降尘措施、喷淋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二)部分施工单位虚报工程价款,项目审减率较高。部分工程价款结算项目,存在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把关不严,导致虚报工程价款和高估冒算的现象。

针对以上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已经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审计局坚持“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从推进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制度的角度,提出具体审计意见和建议。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已经或正在按审计意见,着手组织落实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六、加强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意见

 ()切实规范预算管理,增强财政宏观保障能力

一是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盘活各类沉淀资金资产,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二是明确部门预算编制增减专项经费审批程序,规范预算调整、预算追加行为,提升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切实减少预留指标。三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革,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从源头上解决资金结余沉淀、项目期末突击花钱等问题。四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增强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力度,健全部门之间对账机制和信息共享。

(二)压实部门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内部控制。各部门要严格执行非税收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从严管控公务支出,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督,特别是对审计指出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强化预算约束,推进绩效管理。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加强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储备库建设、预算执行进度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衔接协调,拓宽绩效评价范围,促进财政资源优化配置和财政资金高效使用。

(三)严格审计整改落实,完善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对未按规定要求和期限整改,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继续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审计机关将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向社会综合公告,被审计单位要将整改情况及时在门户网站专栏公告。三是将审计结果运用到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机制、重大政策执行的各方面,推动各级各部门提高决策水平、执行能力和落实成效,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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